深圳一小区遭开发商和前物管欠缴200万维修金,设施破败没法换(2)
时间:2019-04-15 11:45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采集侠 点击:次
对此,南都记者近日向民治街道办物业办、龙华区住建局了解了相关情况。民治街道区物业办工作人李先生说,关于小区门口的停车场问题,有部分区域不在小区红线范围内,现在要求龙泉物业取下栏杆对外开放,小区业主和外面的人都可以停。而小区门口的超市后门已经要求装上门禁。 关于9号架空层,李先生说,街道办协商时,开发商说当时报建不属公摊面积,现在限期要求开发商提供证据,如果限期提供不了证据则责令开发商清空。街道办正启动相关执法程序,正在认定中。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叶劲则认为,架空层的权属问题,在《物权法》及其司法解释中没有明确规定属于业主或开发商。 但是,最高人民法院在(2013)民提字第94号(南天一花园诉城建集团纠纷案件)判决中明确 “案涉架空层是南天大厦整体结构的一部分,是该大厦的附属设施,应由南天大厦全体所有权人共同使用。”叶律师认为,区分所有的建筑物或住宅小区的架空层应当属于全体业主的共有部分,由全体业主共同使用。该观点也在本人于《深圳法学》(2019合集下册)发表的《基于政府指导监督下的业主自治模式》一文中也有明确。 (责任编辑:admin) |